郯城事件(邳州郯城事件)

8月16日一早,郯城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连接到来自郯城县富民小区、丽景家园小区等6个居民小区群众报警称,早上上班时发现停在小区内车辆的车窗玻璃有破损,车内财物被洗劫一空。经过梳理,8月15日晚10点半至12点之间的短短一个半小时,竟然有9起类似案件发生。

郯城事件(邳州郯城事件)

民警走访受害群众

警方侦查发现,在晚10点半至12点之间,两名神秘男子共乘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在城区多个案发现场来回穿梭,进入小区后不多时就跑了出来,有时手上拿着手提包一样的东西,由于嫌疑人作案时有意规避小区监控,多选择位置偏远光线不好且容易下手的目标车辆,侦查员调取小区监控时,只发现嫌疑人打开手灯围着受害车辆向车内照射,具体的作案手法却无从得知。

但从车辆的受损情况来看,每个作案现场受损车辆的车窗玻璃上,均有一个黄豆粒大小的小洞,并且,民警还从受损车辆车内找到了钢珠,民警分析,嫌疑人应是用先用手灯向车内照射,确认车内有没有值钱物品,若有,就手持弹弓近距离向车窗玻璃发射钢珠,尔后,用手向里将车窗玻璃推碎再将车内物品窃走,从每辆受害车辆的情况来看手法如出一辙。那么,两名嫌疑男子究竟是何许人也?侦查民警顾不休息,紧锣密鼓的对两名嫌疑男子的身份进行仔细甄别。

郯城事件(邳州郯城事件)

郯城事件(邳州郯城事件)

作案监控录像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连续三天的工作,侦查民警最终确定两名嫌疑男子范某刚、范某龙,均系兰陵县某村人氏,两人系叔伯兄弟。8月20日,民警直奔江苏省邳州市区,再欲作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查,自8月15日起至8月20日被抓获,范某龙、范某刚先后流窜至枣庄市区、兰陵县、费县、郯城县、江苏省邳州市区作案十余起。范某龙、范某刚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以及受害群众的核损工作正在进行中。

郯城事件(邳州郯城事件)

作案工具

郯城事件(邳州郯城事件)

民警演示作案手法

蜀黍提醒:

车内不是保险箱 贵重财物莫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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