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产品防护包括哪些内容)

产品防护(产品防护包括哪些内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郑青亭 北京报道 1月17日,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在北京发布《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1/2022》。报告指出,2021年欧盟保护主义加码,对华进行单边制裁,营商环境出现退步,给在欧盟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造成了负面影响。调查显示,近三成受访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恶化,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市场准入壁垒持续提高、监管执法对中资企业过严是最主要的三大问题。

受访企业认为,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西班牙是营商环境最好的5个欧盟成员国;同时,企业对立陶宛的营商环境评价最低,其次分别为斯洛伐克、希腊、拉脱维亚和斯洛文尼亚。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指出,《报告》认为,欧盟保护主义加码,营商环境存在五大突出问题:

第一,欧盟从外资审查、外国补贴审查、公共采购审查三个方面全面提高了市场准入壁垒,违反了WTO自由化原则。

在外资审查方面,2021年以来,欧盟及成员国出台或调整的外资审查制度涉及敏感行业范围更广、触发审查门槛更低、政府自由裁量权更大,提高了外资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前置成本与合规成本。调查显示,58.97%的受访企业表示外资审查给其赴欧投资及在欧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在外国补贴审查方面,2021年5月5日,欧委会发布了《针对扭曲内部市场的非欧盟成员国补贴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欧盟增设外国补贴审查为欧盟保护主义提供了新的工具,《条例草案》过度解读企业与政府关系,忽视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将企业通过市场化行为获取的支持错误地定位为不合理补贴,构成对国有企业的歧视,违反了WTO非歧视原则。调查显示,87.55%的受访企业表示《条例草案》对“外国补贴”的定义过于宽泛。

在公共采购方面,2021年12月14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对《国际采购工具》提案的决议,预计于2022年正式实施。根据《国际采购工具》,不开放本国公共采购市场的第三国投标方参加欧盟公共合同招标将会受到更多限制,甚至有可能被排除在欧盟公共采购市场之外。根据欧盟公布数据,2021年,欧盟成员国授予中国企业公共采购合同15份,同比减少73.68%,在欧中资企业已经越来越难以参与到欧盟公共采购项目当中。受此影响,52.48%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市场准入壁垒提高,比去年提高了9.43个百分点。

第二,欧盟及成员国以人权为名行保护主义之实,违反WTO非歧视原则。

欧洲议会通过涉疆决议、《企业尽职调查和企业责任法案》、新的对华战略等,罔顾事实真相,诋毁中国新疆人权状况,将人权问题同贸易和投资议题挂钩,要求欧盟企业对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进行包括强迫劳动在内的人权和环保尽职调查。部分欧盟企业和机构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抵制新疆产品,还有部分欧盟企业在和中国企业合作时要求出具“不涉疆证明”,是对新疆企业和新疆产品的严重歧视,不仅影响中国企业供应链伙伴的选择,更损害了新疆居民的劳动就业权和民生福祉。

第三,欧盟以疫情为名行保护主义之实,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

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受访企业表示,欧盟在优惠政策的实施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不能一视同仁,仅有14.38%的受访企业同欧盟本土企业同等享受扶持政策。28.52%的受访企业表示2021年欧盟应对疫情表现较差,该比例比去年提升了8.76个百分点。

第四,在欧中资企业面临执法层面的歧视有增无减。

调查显示,37.92%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对中资企业执法不公平,该比重比上一年度调查上升了6.3个百分点。企业反映,欧盟在公共采购资质预审环节针对欧盟企业量身定制入围标准,在中资企业中标后采取拖延、不授标的方式逼迫企业主动放弃,或者中标后仍要求中资企业提交各种资质证明、认证证书,拉长项目周期等,使得中资企业越来越难以获得欧盟公共采购项目。调查显示,2021年仅有7.72%的受访企业参与了欧盟公共采购项目。

第五,欧盟因为保护主义、准入壁垒提高、歧视性执法等原因,营商环境出现退步。

调查显示,27.18%的受访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比去年恶化,该比例较去年增加了0.28个百分点。欧洲议会冻结《中欧投资协定》批准程序,损害了双方企业的投资利益,32.01%的受访企业表示欧盟冻结中欧投资协定阻碍了其对欧盟投资计划。同时,受访企业认为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西班牙是营商环境最好的五个欧盟成员国,企业对立陶宛的营商环境评价最低。

建议欧盟尽快重启中欧投资协定批准程序

2020年12月30日,历经7年35轮谈判,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欧投资协定高水平的市场准入承诺本将为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但是2021年5月20日欧洲议会冻结了该协定的批准程序。调查显示,32.01%的受访企业表示欧盟冻结中欧投资协定对其影响较大,阻碍了其对欧盟投资计划。

据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介绍,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市场准入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我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

赵萍指出,由于疫情仍有反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国际海运紧张、劳动力短缺和关键零部件供应短缺等多重因素,欧盟经济复苏的步伐趋缓,如果中欧投资协定能够顺利推进,早日签署实施,将为中欧双向投资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更光明的合作前景,不仅会提振中国和欧盟企业的投资信心,还有利于欧盟经济的复苏。

中欧互为双方重要的贸易伙伴。截至2021年11月,中欧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7476.33亿美元,同比增长29.2%。中国已经成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21年1-9月,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49.9亿美元,增长54%。中欧日益紧密的经贸关系迫切需要高水平的经贸安排,为相互投资提供制度性支撑和保障。

对于欧方“冻结”关于批准中欧投资协定的有关讨论,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曾回应道,中欧投资协定不是谁对谁的恩赐,希望欧方少一些情绪宣泄,多一些理性思考,作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正确决定。

昔日开放包容的欧盟何以越来越保守?

除外资审查、外国补贴审查和公共采购审查外,赵萍指出,中国企业和产品面临的另一项重要壁垒就是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受访企业反映,欧盟对中国产品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已超过保护欧盟相关产品和市场的合理范围,同时损害了中国企业和欧盟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建议欧盟规范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落实WTO贸易自由化原则,对欧盟市场和产品的保护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为外国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创造公平的准入环境。”

2021年8月30日,欧委会发布的《2020年度贸易防御年度报告》指出,截至2020年底,欧盟共有150项贸易救济措施处于实施过程中,包括128项反倾销措施、19项反补贴措施和3项保障措施。同《报告》一同发布的一份欧委会工作文件显示,在147项正在实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针对中国的有99项,远高于第二名的俄罗斯(9项),中国已成为欧盟贸易救济措施的最主要对象。

那么,曾经以开放包容自居的欧盟何以对中国越来越防范和保守?

对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义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在全球经济格局中,欧盟可以说是失去了十年,于是,它就以一种防御的心态对待中国的崛起,把中国列为“系统性竞争对手”。

王义桅说,十年前欧盟所倡导的规范和价值观被它们自己抛弃。现在,欧盟深知已经无法再独自制定规则,在拜登上台后联合美国推动所谓的“以规则为导向的国际秩序”,不再提“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实际上就是要把“家规”变成世界规范。比如,欧盟提出以安全为由打造自主可控、分散韧性的供应链,就违反了全球化经济发展规律。

此外,王义桅指出,欧盟保护主义抬头的背后也有美国因素。美欧已经启动了“跨大西洋贸易和技术理事会”(TTC),“以扩大和深化贸易与跨大西洋投资关系,更新21世纪经济的道路规则”,其实质就是在以安全为由进行各种审查,搞供应链“去中国化”。

中欧经贸合作在四个方面具有广泛的空间

尽管欧盟保护主义抬头给中欧经贸关系带来挑战,但赵萍指出,中欧经贸合作具有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未来在四个方面具有广泛的空间:

第一,绿色经济是中欧共同关注的发展方向。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不仅由部级层面上升至副总理级层面,而且双方有意继续并扩展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化学品管理、气候立法、节能和提高能效、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金融、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及氢能等方面的合作。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中欧均在《格拉斯哥气候协议》上签字;期间,中欧牵头完成并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市场主体可在自愿基础上采用《共同分类目录》在国际市场发行和交易绿色金融产品。可见,中欧在绿色合作领域大有可为。

第二,数字经济是中欧共同的发展重点。2020年欧委会在《塑造欧洲数字未来》发展战略中明确了欧盟数字化发展的方向,并随后推出了诸多数字领域法案。同样,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新中国,努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欧在数字经济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欧盟在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国际规则谈判经验等方面具备优势,中国在数字技术应用、数字经济新模式方面发展迅速。”赵萍说,“随着全球经济的恢复与增长,中欧双方在5G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共享、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方面进行有效对话与合作变得日益重要,加大数字科技与经济合作已成为中欧双方的共识。”

第三,中欧班列在稳定中欧供应链方面将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复,全球供应链面临巨大压力,集装箱运费飙升导致全球进口价格水平平均上涨11%。在全球海运、空运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中欧班列的陆路运输优势持续显现,为稳定中欧供应链提供了重要支撑。2021年1-10月,中欧班列共开行12605列,运送121.6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26%和33%,综合重箱率97.9%。截至2021年10月,中欧班列连续18个月单月开行千列以上。

第四,地理标志协定为双方产品进入对方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2021年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截至2021年7月5日,中欧双方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根据《协定》,双方互认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与官方标志。“作为中国对外商签的首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条约,《协定》不仅彰显了中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更体现出中国人民对欧洲文明和传统的尊重和喜爱。在过去的一年里,双方农产品贸易在疫情之下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贸易额超过300亿美元,同比增速16%以上,《协定》的签署和落实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赵萍说道。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本文来自从筠投稿,不代表胡巴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85.com/141027.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xxxxx@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