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轮胎厂现状?北京首创轮胎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5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李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章:男,1966年2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副处长;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5号楼2层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为刘永政、李章、张萌、孟焰、刘俏、石祥臣,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为监事郭雪飞,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21年4月30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5月11日的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耸君、邢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首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刘永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曹国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邓文斌、张萌、曹国宪、刘俏;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祖信;委员:孟焰、李伏京;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焰;委员:汤亚楠、车丕照;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俏;委员:徐祖信、石祥臣;

5.法治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车丕照、李伏京。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永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伏京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江瀚先生、王征戍先生、邢俊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郝春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邵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官念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扬州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变更的议案》

1.同意终止向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继续实缴并推进退出工作;

2.同意将出资设立扬州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变更为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0万元,并继续推进原基金的业务;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3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刘永政: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曹国宪:男,1963年11月出生。曾就职于河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及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历任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海外事业部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环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邓文斌:男,1977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及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办公室主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董事。

张萌:女,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发展处副处长;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产业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汤亚楠:女,1980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部会计主管、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孟焰:男,1955年8月出生,博士,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199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000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自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车丕照:男,1957年3月出生,硕士。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俏:男,1970年5月出生,博士。曾任职于麦肯锡公司、香港大学,并在香港大学获终身教职,历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于2013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并于2014年获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正商实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祖信:女,1956年4月出生,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历任河海大学副教授,同济大学校长助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同济大学教授,上海市政府参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石祥臣:男,1961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太原橡胶厂厂办主任兼人事处处长,双喜轮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时代华康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李伏京:男,1980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及工程师。历任柏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咨询部项目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总经理助理、环境产业部副总经理。现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本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

江瀚:男,1970年8月出生,博士。曾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征戍:男,1975年11月出生,硕士。曾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经理,葫芦岛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邢俊义:男,1972年2月出生,硕士,经济师。曾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科净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郝春梅:女,1971年1月出生,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曾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兼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邵丽:女,1973年10月出生,博士,律师资格。曾任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邵丽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官念:女,1987年3月出生,硕士,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公司法律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官念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

股权投资基金事项变更的公告

● 变更前投资标的名称: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润信基金”)

● 原投资金额和比例:扬州润信基金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5,000万元,持有50%份额。

● 变更后投资标的名称: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变更后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基金目标总规模为5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4,500万元,持有49%份额;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高港开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500万元,持有31%份额;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持有20%份额。

● 特别风险提示:本基金尚需基金备案,且设立后还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参与设立扬州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以及扬州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鼎汇”)共同出资设立扬州润信基金,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125号公告。该基金2020年3月完成基金备案,实缴规模1,00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500万元),全部实缴资金已完成投资,所投项目创业板IPO申报已获受理,并已进入问询环节。由于外部原因,扬州润信基金运行陷入僵局,目前基金合作各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向该基金实缴,并推进该基金的退出工作。

为了继续推进该基金业务,实现丰富公司产业链布局,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在公司业务上下游选择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并与公司业务产生协同,推动公司环境治理业务向智能、智慧化方向发展之目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变更的议案》,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以及泰州高港开发拟签署《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合伙协议”),合作设立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基金规模为5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4,500万元,泰州高港开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500万元,中信建投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资本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48243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6层东侧2间

5.法定代表人:徐涛

6.注册资本:165,000万

8.业务资质: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会员编码:GC2600011623

9.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不含中介)。(“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主要投资领域:具有上市前景的高成长性企业以及在产业整合中具有并购价值的企业,行业领域覆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基础建设、信息技术、文化传媒、高端装备等。

11.主要股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常青。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资本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4,846.04万元,净资产为177,503.43万元;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686.50万元,净利润为12,782.31万元。

13.该公司与首创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刘俏先生同时担任其主要股东与首创股份的独立董事但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本次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二、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272,108.9176万元

2.成立日期:2002年1月28日

3.法定代表人:袁莹

4.住所:泰州市刁铺镇振北路8号

5.营业范围:是泰州市高港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安置工程投资建设主体,经营范围包括土木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科技开发、招商引资;危旧房及棚户区改造;建筑材料销售;苗木种植及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手机及配件研发,加工及销售;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江苏省泰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旗下全资平台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7%,江苏泰州高港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持股39.3%。2020年,泰州市GDP5,312.77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3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27.54亿元。江苏泰州高港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江苏省重点发展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之一。

7. 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50,000万元

3.出资时间安排:所有合伙人均应以货币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分次交割。

本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发出的首次提款通知上载明的缴付款应到账之日,为首次交割日。首次交割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合计实缴人民币1,000万元。当本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之后20个自然日为第二次交割日,届时,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应实缴出资至9,500万元,其他合伙人应按照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实缴出资。第二次交割日之日之后360个自然日时,为第三次交割日,各合伙人应累计实缴出资至认缴额的70%。第三次交割日之后360个自然日为第四次交割日,各合伙人应累计实缴出资至认缴额的100%。如果基金已投出的金额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80%,且剩余可投资金额低于拟投项目投资金额时,基金管理人可要求各合伙人提前出资。

4.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7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4年,自基金成立日开始计算,退出期为投资期结束后3年,退出期内合伙企业不再对外进行投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存续期最多可延长不超过2年,原则上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9年。

5.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投资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4,500万元,份额占比为49%,泰州高港开发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5,500万元,份额占比31%,中信建投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份额占比20%。

(二)基金管理模式

1.投资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由基金管理人委派和更换。其中中信建投资本可提名3名委员,公司可提名2名委员,泰州高港开发指定平台可提名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有权列席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无投票权。本基金的投资决策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五分之四(4/5)及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本合伙企业领取薪金、奖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2.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收取基金管理费,其中:(1)投资期:投资人每年支付认缴出资总额的2%作为基金管理费;(2)退出期、延长期:投资人每年支付已投资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2%作为基金管理费。

3.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在取得可分配收入后的适当期间内应就其对应的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按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第一轮分配: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之和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收回截至该分配日在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第二轮分配:如第一轮分配后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仍有余额,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取得其在合伙企业实缴出资自出资日(含)至收回投资成本当日(不含)按照年化10%(单利)计算的收益。第三轮分配:如第二轮分配后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仍有余额,则将剩余部分的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另外的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三)基金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先进技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

2.投后与退出:由基金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程序在以下方式中,按照投资收益最优原则实施项目退出:(1)将本基金所投资的项目通过出售给其他产业集团或上市公司、独立上市等方式退出,以届时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为准;(2)由其他投资机构收购项目的方式退出;(3)其他方式退出。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以及泰州高港开发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合作,可在降低公司出资的同时提高公司对环保行业投入的力度和广度,丰富产业链布局、打造智造产业,抢占环保行业放量的先机,巩固公司在环保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基金尚需基金备案,且设立后还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主要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设立后的管理、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积极防范和切实降低上述风险。同时,本基金拟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根据公司在行业内的经验,能够识别被投企业核心价值;且本基金管理人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完备的投资标准及风控机制,通过各合作方的通力合作,将有效降低风险。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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