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新规?住房赠与新规

记者7月23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沪十条”“沪七条”等文件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该住房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同时,强化住房交易登记管理,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新规?住房赠与新规

此前,为坚持“房住不炒”,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7月9日,市房管局召开本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会议明确,在本市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交易管理部门将以市场真实价格为依据,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市房管局表示,实施二手房源价格核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整顿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也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的重要举措。市房管局要求各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企业要严格执行挂牌房源价格核验,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市房管局强调,对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暂停网签等措施予以严肃查处。

下一步,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将开展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严格整治违规发布信息(含未经房源核验发布二手房源信息)、违规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市场乱象,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刘婉鑫

来源 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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