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在逃犯(网上在逃犯名单查询2020)

十年磨一剑,一朝试锋芒。6月7日,一年一度的高考如期而至。

然而,在这关乎考生命运的关键时刻,四川达州的高考考生黄某,却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浙江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对此,考生本人却毫不知情。

面对警方的到来,黄某坚称自己从未从事过任何违法活动,只是曾经帮一位“店主”实名认证过相关账号。

警方认为,其违法事实还有待进一步查证。高考前,浙江警方联合达州警方调查后,决定变更强制措施,让她先参加高考。

网上在逃犯(网上在逃犯名单查询2020)

6月7日下午,黄某走出考场

进城赶考 考生办理入住时被民警带走

黄某出生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一个乡镇,与许多同学一样,几乎没有出过远门,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在四川省内。

6月5日,高考前夕,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黄某和同学们一起,在老师的带领下乘车到达宣汉县城,打算休整两天后参加高考。

“大家都很意外,上百名同学办理入住的时候都没出现异常情况,只有她一个人无法办理入住手续。”宾馆前台工作人员介绍,5日下午,他们在为这些学生办理入住时,发现黄某竟然是一名“逃犯”。

“她是浙江警方的网上在逃人员。”宾馆工作人员称,他们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立即找老师和学生本人了解情况。蹊跷的是,黄某本人对此毫不知情,同学和老师也称,黄某平时是个“乖乖女”,都不相信她做过违法犯罪的事情。出于无奈,宾馆选择了报警。

很快,宣汉县公安局蒲江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黄某带走。

警方调查 该考生曾做“兼职”赚过钱

“怎么可能?我连校规校纪都不敢违犯,为啥就成了网上逃犯了?”在派出所,民警向黄某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按程序对其展开调查询问,第一次进派出所接受调查,黄某几乎崩溃,坚称自己从来没有从事过任何违法活动。

黄某是高考考生,身份特殊。为确保万无一失,宣汉公安局刑侦大队、蒲江派出所民警仔细查询了相关信息,确认黄某的确被浙江警方列入了在逃人员名单,“网上追逃”的时间是2021年4月,理由是“涉嫌电信网络诈骗”。

“作为高中生,黄某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有可能存在身份信息被盗用等情况。我们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帮她分析了几种可能性。”宣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介绍,通过耐心解释和长时间沟通,黄某想起一件通过网络做“兼职”的事,觉得很可能与自己被网上追逃有关。

黄某回忆,2020年12月,她在同学的推荐下,结识了一位某电商平台的“店主”。该店主让黄某将其本人的身份证拍照发给他,然后发给黄某多个网络账号,让其用相关账号登录电商平台,并进行了刷脸认证和实名认证。

“整个过程都是通过手机完成的,后来我也没联系过对方了。”黄某称,她帮助这位“店主”完成实名认证后,对方通过微信给她发了200多元的“辛苦费”。

川浙联动 变更强制措施让她先参考

简单的操作,蝇头小利,却让身为高中生的黄某,成了连自己都毫不知情的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

6月5日当天,高考在即,宣汉警方与时间赛跑,立即与浙江警方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告知对方,建议浙江警方赴四川联合调查,在高考前尽快商定一个最佳解决方案。

网上在逃犯(网上在逃犯名单查询2020)

高考前黄某在派出所内复习

“我们很同情你的遭遇,但仍需要进一步调查。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们看能不能找到办法让你先参加高考。”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派出所民警暂时将黄某留置在派出所,专门为她准备了一个临时自习室,嘱咐其不要有心理负担,安心复习,以最好的状态迎接高考。

6月6日18时许,浙江警方赶到宣汉县公安局蒲江派出所,在核实相关情况并征求当地警方意见后,浙江警方决定为黄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晚,黄某被家人接回家中复习。警方表示,待高考结束后,将会再对黄某作进一步调查。

6月7日,黄某顺利跨进高考考场。

警方提醒:

不得将本人所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网络账号等出售、出租、转借给他人,如果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或其他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网上在逃犯(网上在逃犯名单查询2020)

来源:天下有诈、熊猫反诈

来源: 山东省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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