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孔明灯(上海孔明灯哪里可以放)

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三项管理要求: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两侧500米内,升放风筝、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两侧100米和普通铁路两侧50米内,原则上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对铁路线路两侧塑料大棚、广告牌等,提出采取加固防护措施和及时清理的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说,结合本市铁路安全管理实际,参照轨道交通相关做法,《条例》在上位法基础上作了两个方面补充、完善:一方面,将地下车站和隧道外边线外侧起向外50米区域纳入安全保护区范围;另一方面,完善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活动管理制度:首先,增加打桩、基坑施工等7种限制活动类型;其次,考虑到地方铁路建设周期较长,有的地方铁路在建设阶段只有建设单位而没有确定运输企业,为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增加铁路建设单位作为管理责任主体;最后,明确在地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相关作业活动的,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将作业方案向市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市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技术评估。

为提升运营安全管理质效,《条例》主要从以下方面作了规定:首先,禁止五类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擅自进入线路封闭区域以及其他禁止、限制进入的区域;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栅栏、站台、闸机等;在铁路列车禁烟区域使用诱发列车烟雾报警的物品;采取阻碍列车车门关闭等方式影响列车运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其次,要求铁路安全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处置,完善预警互通机制。最后,明确在铁路车站设置公共卫生检疫站点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条例》明确,实行铁路线路规划控制线管理。规定由市规划资源部门会同市交通、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划定规划控制线;实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工程本体风险以及对毗邻建(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安全影响进行评估,并要求其按照评估报告采取相应措施;针对铁路与道路等立体交叉设施及附属安全设施移交中,单位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确定接收单位的情形,规定由市交通管理部门协调落实;针对地方铁路,增加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开展初期运营,以及期满后再次组织运营安全评估的要求。

为加强联合监督,推进长三角区域协作,此次立法明确,市交通管理部门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之间应当建立管理协作机制;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与本市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建立信息通报与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铁路沿线区、镇人民政府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双段长责任制的内容。此外,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铁路运输企业在交通设施管养协调、治安联防联控、治安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应急协调、反恐联动等方面协作的内容。另一方面,明确了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与长三角相关省、市有关部门以及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建立铁路安全管理沟通协调合作机制,同时要求市交通管理部门与长三角相关省、市部门以及相关铁路运输企业进行协商,推进跨省、市地方铁路在运行计划、安检标准、导向标识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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