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退货(双11退货后满300减40的钱要退回去吗)

“原价1299元,预售价1199元,跨店优惠券每300减40,店铺优惠券满200减30,预付定金50元享两倍优惠,加购指定商品满200减20……”

11月1日

2021年“双十一”提前到来

不少网友都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

然而

一些商家、平台

“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套路

也不禁让网友发出感慨

“复杂规则难坏‘尾款人’!”

“没点奥数功底都不配过双十一了。”

双11退货(双11退货后满300减40的钱要退回去吗)

△社交平台网友评论

但在大家“买买买”的同时,

也要小心在远处伺机而动,

想大赚一笔的不良商家,

所以,请收下这份“防诈骗指南”,

愉快地度过今年的“双十一”吧!

陷阱一:商家明降暗涨

10月底,“双十一”广告就开启了轰炸模式。折扣力度看似“划算”“感人”,实际在“激情”下单后消费者已中了套路:商家在第二日就下调了商品价格,甚至有的商品“双十一”价格高于平日……

熬夜、凑单就是为了省点钱,却发现所谓的“活动”是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陷阱。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陷阱二:打折、参加活动的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

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双11退货(双11退货后满300减40的钱要退回去吗)

陷阱三:定金和订金傻傻分不清

消费者在购买需支付定金的预售商品时,应当仔细了解定金的使用规则并进行自我判断是否购买,定金一旦支付成功,将默认消费者与商家协议达成。如果消费者放弃支付尾款,视为消费者单方面违约,商家可以不必退还定金;若消费者如期支付了尾款,商家未能及时发货等原因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商家须退还定金并赔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消费者实在须对预售商品进行退换的,可以与商家协商“七天无理由退货”,退货退款金额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

陷阱四:网购的赠品有质量问题不能维权

高高兴兴剁手买了东西,商家附送了一堆赠品。但在使用产品的时候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却不能维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赠品也是商家提供的商品,需要履行消法中相应的责任。如果广大消费者发现赠品存在问题,也可以依法维权。另外,消费者如果退货也需要将赠品一并退还,避免纠纷。

除了以上“陷阱”需要注意以外

“双11”网购,还需小心这些事项

注重识别卖家资质

消费者应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售后完善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不要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更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进行私下交易,以免吃亏上当。增强安全支付意识,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对于卖家要求直接转账、扫码支付付款,诱导提供银行帐号、密码、验证码等情况要提高警惕,谨防导致个人信息泄漏、财产损失。

“花式促销”套路深

“双十一”促销期间,切忌冲动消费,应坚定理性消费心态,按需购买商品,建议根据自己或家庭的需要提前列出购物清单,避免被商家各种促销手段冲昏了头脑而盲目购物。对拟购买商品提前做好功课,多渠道进行价格对比,谨防不良商家“先涨后降”“明降暗涨”的套路。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陷阱。领取各类红包及优惠券时看清使用规则,必要时咨询客服加以确认,避免出现优惠券不优惠情况。

慎买急用商品 当场验货签收

“双十一”期间,交易量激增,快递繁忙,建议消费者慎买急用商品及生鲜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防止延迟发货或快递延误导致商品变质,耽误使用。签收快递务必开箱验货,检查包装、货品是否完好,商品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自己订单一致。对于已签收且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建议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商品包装保留适当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退货退款。

保留消费凭证 依法维护权益

消费者可通过录频、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好平台宣传广告、优惠促销页面、商家服务承诺、购物发票、订单信息、付款记录等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三包等售后服务。发生消费争议时,可联系商家或网络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或商家所在地12315进行投诉。

高度警惕保健品消费陷阱

近年来,有不少不法商家针对人们的健康意识和对保健食品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在这一段时期内对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加强了保健品推销,销售陷阱、虚假宣传情况有所抬头。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等同于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而药品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所以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大家购物要理性,莫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合:开屏新闻、新华网、河南商报等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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