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考试科目 2020年安全评价师报名时间

来源:人民网

智能联网车内摄像头采集的信息,在电话里谈商业计划时会不会泄露?智能联网汽车一直在线会不会被黑客攻击?车企是否会对已售车辆进行线上升级,引发安全问题?近年来,智能联网汽车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市场认可,但一些安全问题也引起了用户和行业的广泛关注。

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等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底线是什么?记者采访了工信部相关专家。

加强企业与产品准入管理迫在眉睫

根据今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2020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销量为303.2万辆,同比增长107%,渗透率保持在15%左右。今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中L2级半自动驾驶智能联网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17.8%,L2级智能联网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30.9%。预计到2025年,L2和L3智能联网汽车在中国的销量将占所有汽车销量的50%。

“智能联网汽车作为汽车产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是汽车和交通领域智能化、网络化发展的主要方向,有助于解决交通安全问题。道路拥堵、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刘表示,车辆智能化、网络化发展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将带来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未经授权收集利用等数据安全问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网络安全问题,驾驶自动化系统随机故障、功能不足导致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以及通过在线升级改变车辆功能和性能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因此,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智能化网络化和产品准入管理迫在眉睫。

“从国际上看,作为跨界融合的新生事物,智能联网汽车,尤其是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正在全球范围内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刘表示,2019年,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重组成立自动驾驶汽车工作组,审议通过《自动驾驶汽车框架文件》,明确了具备L3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车辆的安全原则。欧洲、美国、日本也以安全为重点,先后出台指导文件,明确原则要求,加快制定协调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

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在境内存储

“智能联网汽车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包括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刘表示,在数据安全领域,智能联网汽车不仅可以采集驾乘人员的面部表情、动作、眼神和声音,还可以采集车辆的地理位置、车内外环境数据、车联网使用情况等数据。“如果在数据采集和使用上缺乏有效管理,车企会随意采集驾乘人员语音图像、车辆位置及周边环境等信息,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刘对说道。

《意见》明确企业应建立健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保护;建设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确保数据c

“在网络安全领域,随着汽车智能化、网络化的发展,网络攻击和网络入侵的风险将大大增加。此外,由于汽车处于高速行驶状态,正逐步成为建设智能交通和智慧城市的关键要素,以及储存和消耗能源的重要载体,其网络安全风险更大。”刘说,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针对智能联网汽车的攻击将超过280万次。

为此,《意见》要求企业建立汽车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具备保护汽车电子电气系统、部件和功能免受网络威胁的技术措施,具备发现和处置汽车网络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安全缺陷和漏洞的技术条件,确保车辆及其功能处于受保护状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依法依规实施网络

络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要求。

自动驾驶应明示功能及性能限制

“目前,在线升级功能逐渐普及,应用日趋广泛,但如果对软件升级缺乏有效管理、在线升级时间或场景不合理、车主不了解软件升级的操作规范等,就可能引发安全问题。”刘法旺说,之前有报道,有车辆在等待红绿灯时触发升级,导致车辆停止行驶,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也发生过因升级断电导致车辆正常功能失效的情况。

参考国际经验,结合我国汽车准入管理实际,《意见》首先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对在线升级开展安全影响评估、测试验证、实施过程保障等工作,要确保车辆进行在线升级时处于安全状态,并向车辆用户告知在线升级的目的、内容、所需时长、注意事项等信息。

此外,为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意见》一是提出备案要求,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二是明确了技术参数变更申报要求,在线升级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完成产品的变更扩展。三是为保障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产品安全可靠,明确提出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企业生产具有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车辆功能及性能限制、驾驶员职责、人机交互设备指示信息、功能激活及退出方法和条件等信息。企业生产具有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汽车产品的,还应采取脱手检测等技术措施,保障驾驶员始终在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

《 人民日报 》( 2021年08月23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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