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团队的领导结构有几种 天使投资有关创业者个人需要考虑

一般来说,在配置天使投资份额比例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争取谈判话语权。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第一轮融资大多由个人天使投资人出资,投资规模从50万美元到200万美元不等。公司放弃10%到20%的股本更合适。创业公司目前的业绩、经济环境、融资金额、项目一等奖等影响公司与投资者的谈判权。企业家要想在天使投资谈判中有话语权,首先要看公司是否到了真正需要天使投资的时候。如何接受天使投资必须谨慎。永远不要为了眼前的钱卖出太多股票(或投票权)。绝不让投资者的资金进入,影响或阻碍公司的经营管理。当然,谨慎的前提是公司不要陷入没钱的境地。因为资本相对危险的公司在接受投资的时候不能挑三拣四,在谈判的时候不能有强硬的声音,公司的估值也不会太高。

以下因素在谈判中起着重要作用。

1.融资金额:创业者心中要有一个数字,需要多少钱才能达到什么目的,而这个融资金额通常不需要精确,也不需要财务估值模型。估算大概的金额,并维持到下一轮融资。当然,有时候下一轮很快,有时候会推迟一段时间,这样才能给自己足够的钱生活。

2.公司估值:一家创业公司变数很大,价值几百万是正常的。当然,个别“大牛”或者其他被市场特别认可的也有很高的估值。

3.转移比例:一般来说不高,不超过10%多。当然各种比例都有,有的天使还持股,有的有行业或业务支撑,需要单独说明。主要是下一步的资金筹集。这一步天使占比大,下一轮融资空间小。创始人必须有足够的,所以不要失去控制。

第二,创始人需要掌握真正的股份。

当企业或项目运营走上正轨时,创始人应根据每个股东对公司的贡献大小,争取公平,保证每个创始人的积极性,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股东在公司成立和经营之初投入的资本;

2)股东个人专业能力:技术、管理、市场,各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3)股东可以给公司带来的资源:如客户;

4)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愿:希望尽快变现的公司与长期经营的公司持股比例差异较大;

5)股东是否全职为公司工作;

这将涉及国内上市和海外上市模式,阶段将涉及天使、A轮、B轮等直至IPO。我个人认为最理想的状态是,在IPO之前,创始人是创始股东,或者至少是最大股东。建议天使不要超过30%;如果没有天使,直接去A轮最好不要超过20%。a轮不要超过30%;以此类推,IPO来临时投资者最好不要超过50%,而IPO往往会以10%-20%的比例发行并摊薄。IPO后创始人持股可能在40%左右,是海外模式。国内模式类似,最好的创始人还处于控制地位,作为实际控制人,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谈判中,能力更强的企业家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条件。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但原则上,其他客观条件必然会影响实际的谈判进程,这取决于双方的谈判实力。此外,实际控制人与股权比例之间的相关性并非绝对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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