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始末(阿里事件最终结果)

阿里807事件一个月了,结合昨天济南检方和警方最新通报,简单复盘一下。我们尽量不带情绪、不陷入事件细节。

一、阿里有没有错?

这件事,的确让阿里很难堪。

警方和检方确认了阿里男主管违法,但不属犯罪,同时,也证实阿里女员工之前的控诉有“不实指认”。

或直白的说,男生违法了,女生扯谎了。

我们的问题是,作为组织,阿里在这个事件当中,有错吗?

我们有两个观点:

1、阿里的错在价值观失灵

客观的说,阿里在807事件中,作为一个公司,并没有犯那种“高管渎职、组织腐败、制度奔溃”的系统性、致死性错误。

更多的是条块的bug,比如比如高管团队反应“迟缓”,员工援助手段“不足”,“恶俗”的酒桌文化。

通俗的说,807事件——更像是一起“阿里女员工xx事件”引发的“血案”,引起各个层面对阿里价值观、阿里企业文化的大讨论。

即便大家讨论得洪水滔天,其实,阿里业务基本面没有受到影响,监管部门对阿里进行 “约谈”整改,官方媒体也都是从非业务的角度谈这个事。

比如,人民日报认为阿里事件“企业文化要校准”,中纪委则认为 “企业潜规则要铲除”,我们认为“价值观要纠偏(之前文章)”。

价值观如何去纠偏,我们的理解是:

一、正确理解价值观

很多人把价值观理解得有些偏差,要么理解很高大上的,他们认为价值观是一种“形而上”的理念,只是一种装饰的作用;要么把价值观当成工具,认为价值观完全可以当成KPI去考核。

实际上,价值观作为一个管理套件,必须要考虑它的适用条件。马云时代的阿里巴巴,行业野蛮生长,英雄不问出处,企业打胜仗靠的是“试错,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闪电战,简单粗暴”。粗线条的价值观就够用了。

到了张勇时代的阿里巴巴,行业开始进入精细化,企业打胜仗靠的是“不犯错、少犯错,集团化作战,持久战,精细化经营”,这个阶段如果还仰赖过往粗线条的“六脉神剑”是无法适用新形势的。

二、价值观并不是万能的

所有管理手段都有它自身的缺陷。无论是把价值观当成高压线,或当成管理工具,价值观本身一些明显的缺点,比如量化标准不清晰,自由裁量权太大等。

阿里现在面临的是,不是价值观要不要升级的问题,而是要去考虑,如何为了适应25万人经济体公司,在企业使命、价值观、组织方法论等方面,做出超越时代的顶层设计。

2、阿里的错是德不配位

阿里在807事件中,遭遇内外猛烈的抨击,不能忽略的几个外部因素。

一是国家对资本无序扩张表示高度“警惕”,阿里作为出头鸟,年初刚被“反垄断”开了第一枪,更不用说“蚂蚁集团”背后的各种传说。

二是互联网进入存量时代,老百姓越来越希望拥有“美好生活”,阿里从神坛往下走,可能是从马云的“996福报论”开始。阿里帝国越是庞大,跟普通人的距离就越远。

简单的说,阿里跟上面的监管部门不“兼容”,跟下面的老百姓不“共情”,用我们的话,阿里的错是“德不配位”。

或者形象的说,阿里始终认为自己是少年,而我们眼中的阿里已经是一个巨人。

如何才能做到“德配位”呢,我们的理解是:

一是文化要更包容

在阿里小的时候,它可以用大量的个性化、非主流标签、独特的价值标准,来彰显阿里的独特性,像狼性文化、武侠文化。

现在的阿里,它是一个公众公司,而且是一个巨型公司,是互联网基础设施,社会对阿里有很多期待,阿里当然可以保持自己的态度,但还是建议阿里应该更主动的去个性化、去人格化,与主流文化更融合,才能走得更稳健。

二是社会责任要更担当

如果阿里是创业公司,业务持续运作,给客户带来价值,员工有稳定的收入与社保,公司正常纳税,就尽了社会责任了。

今天,阿里每年8.11万多亿的交易额(相当于北京+上海+天津2020年GDP),背后有天量的数据资产,的的确确是富可敌国。阿里价值观“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感觉都有点脱节了。

也就是说,阿里的“社会责任”重点不再是做什么,而是不能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二、张勇的通告有没有问题?

事件过去一个月,有人觉得,之前被开除的男主管,引咎辞职的事业部总裁、HRG好像有点冤,分开说一下。

1、男主管被开除并不冤

首先,警方已确认男主管“违法、拘留15天”,阿里可以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这不算冤。

有不少人认为,“员工违法并不等于自动被解除劳动合同”。是的,劳动合同法39条第六款提到“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才可以直接解除。

本事件的男主管,被检方认为“不构成犯罪”(即没有刑事责任),理论上,不能直接开除。

但是,阿里可以依然用劳动合同法39条第二、三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两项铁板钉钉的。

退一万步说,如果男主管认为阿里“开除”违法,或者女员工侵害其“名誉权”,可以提起仲裁和诉讼。一码归一码。

2、高管引咎辞职不委屈

张勇之前通告提到2个高管引咎辞职、1人被记过。这个处罚也不用撤回,处罚本身更多是定调和表态。

之前,对这份通告,我们表达过几个观点:

一从舆情的角度,阿里让事业群“一号位(总裁)+二号位(HRG)”背个锅,为决策层扛一下责任,总不能让张勇当众鞠躬、引咎辞职吧。

二往善意的角度,2个高管引咎辞职也是一种保护策略,又不是“永不录用”,如今在原岗位开展工作要面临很多困难,不如先调整一下岗位,避避风头。

三从警示的角度,CHO记过处罚更多是象征性的,不影响身份、职权、收入和奖励,当年蒋凡犯错的套餐是“记过+降级+取消合伙人身份+取消年度所有奖励”。即使这样,阿里内外的人都觉得处罚得太轻。

三、这件事,给我们的思考是什么?

我们之前的评论文章中提到了两个观点,现在依然适用。

1、做好自己的事

我们核心观点是“涉嫌违法的事件,一旦公权力介入,等蓝底白字的通告。”

这句话想表达两个意思:

一我们更相信事实,警方的调查报告比所有人,距离“事实”更近;

二我们更依赖于法律,当真相与事实无法“再现”,“法律”是我们最后的守望。

视线回到企业,当组织内部发生“员工违纪、高管失职事件”,我们也提倡要“相信组织的力量——即使组织并不完美”,“相信制度的力量——即使制度永远有瑕疵”。

如果大家什么都不相信,领导说的你不信,制度你也不认可,这个事情就没完没了。

换句话来说,“做好自己的事”,并不是不关心事件的发生,而是在“事件发生”的后半程,适度将“关注力”转移给“事实、法律(制度)”层面。因为大量的个体,在事实面前、在法律(制度)面前是缺乏持续的“公信力”的。

2、避免被带跑偏

之前我们强调 “不要被负面情绪带跑”,因为大多数普通人,遇见这样的突发事件,很容易“共情”,典型表现为失望、情绪低落,严重的可能会“焦虑、暴怒、行为反常”。

除了不要被负面情绪带跑,我们还想补充两点:

一不要被立场带跑。

立场就是,你事先就有一个非常坚定的看法、态度。比如你非常反感马云的“白天996,晚上669”说法,你就会咬定阿里从上到下男的都“不太正常”,这件事,你选择无条件站女方。

这种立场先行可以理解为“刻板印象”,严重的说其实是“污名化”,其实真没必要一竹竿打翻一船人,再“糟糕”的领导底下,难免都会藏着几个 “闪闪发光”的金子,比如你。

“不要被立场带跑”,并不是说我们不要自己的立场,而是你的“立场”要能够真正的“实事求是、就事论事”。

二不要被他人带节奏

很多大V、媒体人特别会借各种事件“带节奏”,从商业的角度来看,他们懂用户心理,掌握了“流量密码”,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但是,从社会传播的角度,裹挟大量“不明就理”的用户,在各种话题中去“占高地、搞对立、云追责”,说实话,这是缺乏理智的、缺乏社会责任的。

作为个体,在这样一个时代,保持清醒、冷静的确很难、很难。

尽量避免“被他人带节奏”,送两句话给各位,一听得见不同的声音,二让子弹多飞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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