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冬慢四,冬冬创业经历

合作共赢是做生意的长久之道,但也有人认为自己高高在上,人脉众多,到处挖坑,精心安排事情,做好事却牺牲了别人。

从2018年7月23日我和迅科打官司到现在已经三年零十天了。在这1005天里,我开始明白了不清楚的事情,现在终于明白了。

事情得从头说起。2014年再次见面后,我和梅勇开始合作。我们投资了赤岗、石桥、庐江三个项目,一切开始顺利。但是当我们到达庐江的《讯飞AI产业园》时,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似乎由“合作协议”引发的争端早就有预谋。这场纠纷引发了12起诉讼。现在,三个项目中,有关闭的,也有转让的。

2016年底,我们合作的第二个项目石桥长租公寓已经装修完毕并开始运营。我们开始了下一个项目的立项。虽然我们累了,但老板满足于没钱赚,没有理由不跟着。除此之外,除了账户管理,老板什么都让我做。2017年2月选定第三个项目的地址后,我们开始不断争吵。从市场调研到持股比例,我们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过去,两个项目之间没有那么多矛盾。可能是我做得不够好,所以在装修策划和对外联系上尽力了,甚至把原来50%的股份给了35%,这样大家都可以稍微愉快一点,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是费力的。我在想怎么把项目做好,他在想怎么吃我。现在看来,即使我做得好,他们也不会满意。

本来认识20多年的两个人,各有各的特点。互相合伙做生意是正常的。很明显,出资将被分成一半,利润和损失将被分担。但出于安全考虑,双方起草了合作协议,在协议起草过程中不时进行修订。根据协议的当前版本,此人仍然不执行协议。刚开始他总以为是忘记了,现在回头看聊天记录,他知道自己有了打算。其实买单的只是我和梅勇。他这样做,为中标后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铺平了道路。一旦发现不对劲,冻结我在项目中的股权必然会引发诉讼,但当时我并不知道!最后,我掉进了他的陷阱。想当迅科的股东,在没有法院支持的情况下败诉。一开始,我被打了。“迅科”不是我们同意为这个项目成立的公司吗?他说为了方便项目运作,先找人成立一人公司,中标后再去工商变更股权,把35%的股份转让给我。我没有理由不相信这已经和两个项目的合作伙伴合作了!如果我中标,我将办理手续。我确实是公司的股东,但是他故意不去,这让我只能是项目的股东或者投资人。这个项目是公司签的,所以管理和所有权都归公司所有。如果我不是公司的股东,我将失去项目的管理权和审计权。这样,他才能达到垄断公司侵权合伙人权益的目的。从2018年4月开始,我就投资了。虽然项目年营业额近1000万,但我一分钱分红都没拿到。

天网恢复了,但没有泄露。法律是公平的。如果不是你的,你拿不走,但我的迟早会拿回来。我会用我的能力赚钱,做一个有良心的人。虽然我不惹麻烦,但我从不害怕事情。引用一句时髦的话:战斗到底,谈门开着!然后就是诉讼,不知道有多少没有开始。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虽然他们还是不让我进公园,不执行法院判决,但我告诉你,你不是在给我添堵,而是在给你惹法律的麻烦。你的行为向每个人展示了你是谁。现在没有一天你可以通过玩一些把戏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上帝只相信党,但人们只相信自己。我们下次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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