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流程

甘肃经济日报中国甘肃网7月16日讯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乡村振兴局、省农办、省财政厅发来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集体扶贫项目资产。

《意见》提出全省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协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产业扶贫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调查。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家庭资产三类,分别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行业部门分类台账、村庄明细台账,有序推进产权登记和资产转移。在全面清产核资登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认登记,明确权属主体,划清政府、集体和农民行使所有权的界限。对于经营性资产,要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归属,尽可能明确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收益。扶贫项目的单项资产难以认定。原则上应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

同时,全省要盘活和用好项目资产。建立扶贫项目资产跟踪监测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流失的公益性资产,进行预警、及时干预,督促管护主体管理和使用资产。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所得收益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取的公积金主要用于项目运营管理、村级公益事业等。严禁采用简单给钱送人,按一分分配收入的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对侵占、挪用、截留、损毁、挥霍浪费、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和收入等各类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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